关于对外省学生返乡交通费资助的通知 |
浏览:962次 发布日期:2013年07月05日 |
各二级学院: 暑假将至,考虑到外省学生回家路途遥远,为加强我校对外省学生的关心关怀,帮助学生顺利返乡与家人团聚。经研究,决定对外省学生返乡交通费进行资助,具体通知如下: 一、资助对象 各二级学院除浙江省籍贯以外的外省学生 二、资助程序 1.学生本人填写《学生返乡交通费资助申请表》并附“原始票据”→二级学院审核→学工部审批→公示→发放资助金额。 2.各二级学院学工办根据学生申请表填写《学生返乡交通费资助汇总表》,《申请表》(纸质)和《汇总表》(纸质、电子版)请于下学年开学初交学工部孔慧兰处,联系电话8068217。 三、工作要求 1.交通费资助时间段为2013年7月3日—2013年9月1日; 2.交通费资助的车程为返乡、返校的乘车区间; 3.交通费资助内容:最高资助限额400元,含汽车票、学生证优惠后的硬座火车票等长途交通费、最高限额60元的市内交通费; 4.申请资助的学生,需附上交通费原始票据; 附件一:《学生返乡交通费资助申请表》 附件二:《学生返乡交通费资助汇总表》 学工部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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